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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知識 - 稅務法務

一生一次自用住住宅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原則

2013/02/22

       一、 土地適用面積

都市土地三公畝  即300平方公尺內

非都市土地七公畝

二、自用住宅定義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 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設籍地上房屋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 出售前一年無出租無營業

*前開條件一生僅適用一次

若已使用「一生一次」,另可使用「一生一屋」

適用「一生一屋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申請條件

一、因換屋出售原先持有的自用住宅用地面積,在都市地區不超過1.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.5公畝部分。

二、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。

三、出售前,持有該自用住宅土地達6年以上。

四、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土地出售前,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。

五、出售前5年內,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情形。